伊斯蘭之光
  目前位置:首頁>>嚙踝蕭痚妧A>>|JI
部落陋習輪奸婦女遭譴責
2005.7.1  2:53:43 PM      閱讀4935次
 (Iview com﹐伊光編譯)
    這個慘無人道的事件2002年6月發生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350英里之外的一個偏僻山村密爾瓦拉。 村中世代居住著一個享有特權的馬斯托依家族﹐族長得知他們族的一個女孩受到一個卑賤家族的十四歲男孩羞辱﹐便把那個男孩捆綁到族長議事堂審問。 這個男孩的姐姐穆赫塔蘭到場為她的兄弟辯護﹐但遭到族長委員會的訓斥﹐給她定了羞辱這個高貴家族的名聲罪。 根據這個家族部落的歷史習慣﹐對羞辱家族的女子必須實行公開輪奸處份。 村內正式舉行了這個野蠻的儀式﹐召集全村人到村廣場觀看﹐叫來四名馬斯托依族的強壯男子﹐公開裸體對這個女子輪奸﹐然後把她拖到公路邊扔棄。 小女子穆赫塔蘭渾身是傷﹐遭受無比的心理恥辱﹐忍受撕心裂肺的苦痛﹐步行蹣跚地走回了自己的村莊。穆赫塔蘭是一名有文化的女子﹐她擔任村中兒童伊斯蘭教學﹐懂得古蘭經和聖訓。


  她以無比的悲憤決心要為正義鬥爭到底﹐因此多方咨詢和控告。 她發現﹐這個部落的陋習已有數百年歷史﹐一直延續至今沒有更改﹐總共有150名女子遭受過這個部落高貴家族的輪奸處份。 凡是遭受輪奸處份的女子﹐在當地永遠失去結婚的權利﹐也無處控告伸冤﹐只能忍受終身羞辱或自尋短見。 她到處尋求幫助﹐向許多城裡回鄉的親友們請教外部世界是否也是這樣對女人不公道﹐政府是否有法制。本村清真寺的伊瑪目是個外鄉人﹐對她的遭遇極其憤怒﹐表示同情和支持。 伊瑪目說﹐巴基斯坦是一個伊斯蘭國家﹐古蘭經和聖訓中都沒有這個規定﹐婦女應享有同男人一樣的待遇﹐巴基斯坦各級政府和法庭應當對受理這個案件。經過三年的奔走和上告﹐穆赫塔蘭經歷了各種曲折。 第一次審判她獲勝﹐地方法庭根據巴基斯坦的法制判決肇事者有罪﹐對四名輪奸犯和族長委員會的八名成員都判了不同年限的監禁﹐並且勒令馬斯托依家族交付穆赫塔蘭八千美元的賠償金。


  那個家族不服地方法庭的判決﹐控告到拉哈爾高級法庭﹐申訴他們的部落有法律自治權﹐因為巴基斯坦政府建國之初同這個部落有協約。 這個部落獲勝﹐2005年3月﹐所有關押犯人全部無罪獲釋﹐而且追究穆赫塔蘭越級控告的責任﹐因為穆赫塔蘭屬於當地的卑賤部落﹐無權控告當地的貴族。 時過不久﹐巴基斯坦伊斯蘭法庭出面干涉﹐因為伊斯蘭法制是巴基斯坦的法律基礎﹐全體穆斯林民族和部落都必須執行﹐伊斯蘭法制是依照共同遵循的古蘭經和聖訓﹐沒有例外﹐伊斯蘭不承認貴族這個特權階層﹐部落自治只限於經濟和政治權力﹐而不許可違背古蘭經。拉哈爾高級法庭與伊斯蘭法庭對這個案件發生了衝突﹐最後提交到伊斯蘭堡最高法庭終審判決。 最高法庭的判決支持伊斯蘭法庭的決議﹐因為他們提出的理由最合理﹐伊斯蘭法庭有權根據伊斯蘭法制對所有穆斯林民族和部落一視同仁﹐共同遵循巴基斯坦的國教伊斯蘭判決。 伊斯蘭堡的最高法庭終審不可推翻﹐這個案件成為定案﹐穆赫塔蘭女士獲得最後勝利﹐並且受到保安局對她的住宅和人生安全保護。


  但是﹐這位意志倔強的女子為正義的鬥爭並未到此為止﹐她不滿足於對她個人的經濟賠償和恢復名譽﹐而聯絡全國各地民間團體﹐發表宣傳伊斯蘭正道的演講﹐掀起一場弘揚伊斯蘭精神解放婦女的全國運動。 現在又有國外組織同她聯繫﹐邀請她到國外演講﹐對伊斯蘭世界存在至今的保守與落後陋習發動一次攻擊﹐把解放婦女運動推向穆斯林世界。 她向巴基斯坦政府申請出國護照﹐最初遭到拒絕﹐現在通知她﹐可以到世界任何地方巡迴演講﹐闡明伊斯蘭法制﹐弘揚伊斯蘭真理﹐刷洗伊斯蘭世界殘存的歷史錯誤。


  這個事件引起巴基斯坦各界的關注﹐公眾議論說﹐先知穆罕默德是真主的最後使者﹐傳播伊斯蘭是人類的最後解放事業。 這個事業至今沒有完成﹐世世代代的穆斯林都是穆聖的繼承人﹐替聖傳道是穆斯林的基本責任。 當年先知穆聖獲得真主啟示時﹐麥加是一個黑暗的社會﹐活埋女嬰成風﹐女子如同畜生和奴隸﹐沒有婚姻、財產、教育和社會的自由權利。 伊斯蘭高舉解放婦女的大旗﹐根據真主啟示的古蘭經宣佈婦女享有的各種權利﹐男女平等﹐蕩滌歷史壓迫婦女的污穢。 不幸的是﹐先知穆聖解放婦女的事業迄今沒有完成﹐穆斯林社會殘留著壓迫婦女的陋習﹐西方以婦女為商品供男人們玩弄和消遣﹐世界各地侮辱婦女的流毒不散。 婦女不解放﹐世界永遠沒有公正﹐因為女子佔人類的一半﹐而且她們都是撫養人類的母親和最早的教師。
 

   
將本新聞發給好友


伊斯蘭之光工作室(islam.org.hk) 版權所有©